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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廚房人員皆依照規定完成疫苗施打或至醫療院所辦理快篩檢驗(陰性),詳如連結供參閱。

發佈者 : 張營養師
一、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學校工作人員 進入校園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 14 日。
(二) 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 14 日或未接種者,首次 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 於醫療機構 所做 抗原快篩或 PCR檢測陰性證明 ,之後 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檢驗為原則 。
二、 本校廚房人員皆依照規定完成疫苗施打或至醫療院所辦理快篩檢驗(陰性),詳如連結供參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1WTnMDz4-cLtUiZ0qcHWW-16iTSBQ51/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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