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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國教署110年9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5188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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