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
發佈者 :
林網管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7999號函辦理。
二、 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一)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
(二)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六)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止。
(二) 申請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k12ea.gov.tw/75)、跨國銜轉學生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https://tkidsys.nknu.edu.tw/)。
(三) 申請方式如下:
1、 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請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
2、 子計畫(二)~(六),請學校逕上「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四) 學校於110年12月3日後轉入之學生,未及於申請111年度華語補救課程者,且該學生就讀學校未有開設華語補救課程者,同意以專案方式補助其111年度華語補救課程。
(五) 另本局評估各項子計畫經費內容及辦理情形,統一予以各項子計畫申請經費上限,請學校依實際需求確實精算所需經費。
四、 檢附系統操作手冊及經費說明表各乙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7999號函辦理。
二、 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一)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
(二)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六)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止。
(二) 申請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k12ea.gov.tw/75)、跨國銜轉學生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https://tkidsys.nknu.edu.tw/)。
(三) 申請方式如下:
1、 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請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
2、 子計畫(二)~(六),請學校逕上「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四) 學校於110年12月3日後轉入之學生,未及於申請111年度華語補救課程者,且該學生就讀學校未有開設華語補救課程者,同意以專案方式補助其111年度華語補救課程。
(五) 另本局評估各項子計畫經費內容及辦理情形,統一予以各項子計畫申請經費上限,請學校依實際需求確實精算所需經費。
四、 檢附系統操作手冊及經費說明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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