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安置系統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22日新北教特字第1102463615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推動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工作,提供國中特教業務承辦人及特殊教育教師瞭解並熟悉適性輔導安置系統各功能介面及操作流程,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
三、 本案教育訓練地點為新北市幼教研習暨資訊中心(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小),共計辦理2場次,請依下列建議報名參加:
(一)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建議板橋、土城、三峽、鶯歌、樹林、中和、永和及新莊區教師報名。
(二)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30分,建議除上列其他區教師及鄰近縣市教師報名。
四、 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各場次,研習名單於111年1月3日(星期一)逕行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函通知,並請學校惠予參加教育訓練之教師公(差)假暨課務派代。
五、 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與新北市淡水商工特教組蔣素萍組長聯繫,電話:(02)2620-3930分機557。
二、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推動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工作,提供國中特教業務承辦人及特殊教育教師瞭解並熟悉適性輔導安置系統各功能介面及操作流程,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
三、 本案教育訓練地點為新北市幼教研習暨資訊中心(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小),共計辦理2場次,請依下列建議報名參加:
(一)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建議板橋、土城、三峽、鶯歌、樹林、中和、永和及新莊區教師報名。
(二)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30分,建議除上列其他區教師及鄰近縣市教師報名。
四、 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各場次,研習名單於111年1月3日(星期一)逕行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函通知,並請學校惠予參加教育訓練之教師公(差)假暨課務派代。
五、 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與新北市淡水商工特教組蔣素萍組長聯繫,電話:(02)2620-3930分機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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