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舞蹈班、音樂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1525A號函辦理。
二、 案內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請各校轉知考生務必遵照辦理,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相關細節或疑問請逕洽各區主委學校詢問,如有未盡事宜,請於測驗前隨時留意各區主委學校公告事項。
二、 案內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請各校轉知考生務必遵照辦理,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相關細節或疑問請逕洽各區主委學校詢問,如有未盡事宜,請於測驗前隨時留意各區主委學校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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