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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二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4733號函辦理。

二、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國教署辦理旨案計畫,以滿足111學年度起國民基本教育各教育階段臺灣手語師資需求。

三、 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請積極宣導並鼓勵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

四、 培訓時程預計為111年8月至112年1月,實際授課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8月辦理,課程安排以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五、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 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定額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六、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1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MTID=m8c96ee7032b84e1a856e91a44ecc484f),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供參。

七、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 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2431、2433及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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