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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發佈者 : 吳訓育組長
一、 依據本府111年8月2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197608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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