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國家防災日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0024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及教育部本(109)年7月8日召開「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一) 實施時間: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109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演練;各公私立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
(二) 實施重點:
1、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將演練日期納入校內行事曆。
2、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其餘教育階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等)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進行演練。
3、 行政院規劃於本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發送國家防災日模擬地震訊息至全國手機用戶,若已安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學校,當日上午9時21分仍依該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不受CBS發送模擬地震訊息影響。
4、 演練流程三階段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9月21日上午9時21分,應至少完成附件1之階段一、階段二演練流程,各學校依需求,自行規劃於9月份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為原則;各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其他應變作為請參考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請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5、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三) 實施步驟:
1、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計畫擬定及預演等前置準備階段:
(1) 完成計畫擬定:本年8月25日前,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
(2) 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3) 辦理校內宣導說明及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測試:
甲、 開學前完成校內教職員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宣導說明,並於開學利用集會時間讓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乙、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本年9月14日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有關細部規定另以函文通知。
丙、 辦理預演:於開學後至演練前,運用早自習、班會時間或其他集會時間,辦理至少1次以上預演,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丁、 應將預演內容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根據預演期間各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三、 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於本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以利經驗分享,擴大參與成效。
四、 請各校(園)依旨揭計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二、 旨揭計畫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及教育部本(109)年7月8日召開「109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一) 實施時間: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109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演練;各公私立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
(二) 實施重點:
1、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將演練日期納入校內行事曆。
2、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其餘教育階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等)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進行演練。
3、 行政院規劃於本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CBS)發送國家防災日模擬地震訊息至全國手機用戶,若已安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學校,當日上午9時21分仍依該軟體發布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不受CBS發送模擬地震訊息影響。
4、 演練流程三階段請參考附件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以「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為演練實施重點,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9月21日上午9時21分,應至少完成附件1之階段一、階段二演練流程,各學校依需求,自行規劃於9月份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為原則;各幼兒園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其他應變作為請參考附件2「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並請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5、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三) 實施步驟:
1、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計畫擬定及預演等前置準備階段:
(1) 完成計畫擬定:本年8月25日前,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
(2) 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3) 辦理校內宣導說明及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測試:
甲、 開學前完成校內教職員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宣導說明,並於開學利用集會時間讓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乙、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本年9月14日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模擬地震訊息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有關細部規定另以函文通知。
丙、 辦理預演:於開學後至演練前,運用早自習、班會時間或其他集會時間,辦理至少1次以上預演,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丁、 應將預演內容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根據預演期間各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三、 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於本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以利經驗分享,擴大參與成效。
四、 請各校(園)依旨揭計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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