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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接種相關宣導

發佈者 : 吳訓育組長
流感疫苗接種相關宣導。

為加強宣導及鼓勵各類公費對象踴躍接種疫苗,請於流感疫苗接種期間(10月5日至同年12月31日),協助運用播放相關宣導標語。

本(109)年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公費流感疫苗實施對象:

(一)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103年9月2日以後出生』。

(二)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校園集中接種),境外臺校(8間)及自學學生需持有接種單。

(三) 50歲以上成人『民國59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四) 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五)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七)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

(九)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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