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唱名安置作業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唱名安置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 時間:112年5月6日(星期六),各梯次報到時間如下,請各梯次提早10分鐘報到:
1、 第一梯:上午7時50分至8時20分。
2、 第二梯:上午8時20分至8時50分。
3、 第三梯: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
(二) 地點: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三、 另為因應COVID-19疫情,請各校依下列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
(一) 如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不得參加唱名分發。
(二) 陪同人員以1人為原則,進入會場請配合體溫量測、繳交健康情形調查表予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三) 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學生、受託人員、陪同人員及高級中等學校業務承辦人提前至少二十分鐘進行報到作業。
(四) 當日有「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規劃至隔離休息區以直播方式參與唱名分發並全程佩戴口罩。
四、 請學校留意唱名安置辦理時間、地點及相關防疫應變措施,並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有關校內陪同人員部分,請惠予陪同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 另請各校欲出席之陪同人員,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至逕上網址:「https://reurl.cc/4Qv8bR」留下聯絡方式,俾利當天聯絡事宜。
六、 檢附「臺中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唱名分發防疫應變計畫」及「健康情形調查表」各1份。
一、 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唱名安置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 時間:112年5月6日(星期六),各梯次報到時間如下,請各梯次提早10分鐘報到:
1、 第一梯:上午7時50分至8時20分。
2、 第二梯:上午8時20分至8時50分。
3、 第三梯: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
(二) 地點: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三、 另為因應COVID-19疫情,請各校依下列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
(一) 如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不得參加唱名分發。
(二) 陪同人員以1人為原則,進入會場請配合體溫量測、繳交健康情形調查表予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三) 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學生、受託人員、陪同人員及高級中等學校業務承辦人提前至少二十分鐘進行報到作業。
(四) 當日有「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規劃至隔離休息區以直播方式參與唱名分發並全程佩戴口罩。
四、 請學校留意唱名安置辦理時間、地點及相關防疫應變措施,並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有關校內陪同人員部分,請惠予陪同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 另請各校欲出席之陪同人員,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至逕上網址:「https://reurl.cc/4Qv8bR」留下聯絡方式,俾利當天聯絡事宜。
六、 檢附「臺中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唱名分發防疫應變計畫」及「健康情形調查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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