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作業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27日桃教特字第1120060447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方可報名餘額安置。。
(二) 本案餘額安置僅限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 請學校協助欲跨區報名桃園市是項安置之學生,於112年7月7日(星期五)至7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網路報名,並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將紙本資料寄(送)達至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逾期未送達者,不予受理。
三、 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名額,前揭名額訂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公告。
四、 本案訂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於前揭網站公告餘額安置結果,並由安置學校通知學生報到,請學校協助欲跨區報名桃園市是項安置之學生,配合桃園市餘額安置作業時程辦理相關作業。
五、 倘學校業務承辦人員更動,請務必做好業務交接工作,以維護學生升學權益。
六、 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可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下載。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27日桃教特字第1120060447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方可報名餘額安置。。
(二) 本案餘額安置僅限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 請學校協助欲跨區報名桃園市是項安置之學生,於112年7月7日(星期五)至7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網路報名,並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將紙本資料寄(送)達至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逾期未送達者,不予受理。
三、 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名額,前揭名額訂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公告。
四、 本案訂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於前揭網站公告餘額安置結果,並由安置學校通知學生報到,請學校協助欲跨區報名桃園市是項安置之學生,配合桃園市餘額安置作業時程辦理相關作業。
五、 倘學校業務承辦人員更動,請務必做好業務交接工作,以維護學生升學權益。
六、 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可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下載。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