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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2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心理評量人員初階培訓研習(第13期)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案研習以線上方式進行,相關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
   本市國民教育及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符合以下四種資格之一:
1、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2、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教育、輔導、心理等專長之教師。
3、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輔導、心理或相關專業人員。
4、 本市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
(二) 錄取方式:錄取300名,參酌報名先後順序。
(三) 研習時間:
1、 線上同步課程: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整日、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11月25日(星期六)整日、12月2日(星期六)上午及12月9日(星期六)下午。
2、 線上非同步課程: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至11月25日(星期六),於期限內自行上網觀看研習影片。
三、 報名方式:
(一) 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選取該場研習活動報名。
(二) 錄取名單於112年11月7日(星期二)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是否錄取。
(三) 報名時需填寫正確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寄送研習課程連結與課程檔案資料予研習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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