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等相關規定暨本市112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參加對象:
1、 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務必參加(名單詳見實施計畫):
(1) 本市112學年度之新任正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2) 112學年度市外介聘至本市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112學年度新轉任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4) 112學年度初次擔任本市身心障礙類代理代課教師。
2、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
(二) 研習課程及期程(共3階段,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皆須完成3階段課程):
1、 第1階段(臺中市特殊教育行政實務):112年10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
2、 第2階段(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初階系列研習):
(1) 面向1、面向2:112年10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
(2) 面向3:113年1月22日至113年2月23日。
3、 第3階段(普特合作實務經驗分享):課程及時間將另行公告。
(三)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四) 報名暨公告錄取方式:
1、 請於112年10月11日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並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以完成報名程序。
2、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將不另行通知。
三、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等相關規定暨本市112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參加對象:
1、 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務必參加(名單詳見實施計畫):
(1) 本市112學年度之新任正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2) 112學年度市外介聘至本市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112學年度新轉任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4) 112學年度初次擔任本市身心障礙類代理代課教師。
2、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
(二) 研習課程及期程(共3階段,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皆須完成3階段課程):
1、 第1階段(臺中市特殊教育行政實務):112年10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
2、 第2階段(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初階系列研習):
(1) 面向1、面向2:112年10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
(2) 面向3:113年1月22日至113年2月23日。
3、 第3階段(普特合作實務經驗分享):課程及時間將另行公告。
(三)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四) 報名暨公告錄取方式:
1、 請於112年10月11日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並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以完成報名程序。
2、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將不另行通知。
三、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