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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發佈者 : 林網管
說明:
一、 依據該署113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30015774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受理報名,預計113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二) 申請對象為新住民及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另「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該系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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