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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名額。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21日新北教特字第11409789552號函辦理。
二、 有關新北市旨揭餘額安置相關資訊如下:
(一) 對象:未曾報名新北市、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新北市兩類簡章報名資格者。
(二) 報名期程(含網路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郵寄):114年5月26日(星期一)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
三、 其他相關規定請務必詳參新北市是項安置簡章,倘有疑義可洽新北市第三特教資源中心吳輔導員(02)2600-721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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