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育會考收費標準
發佈者 :
林網管
國中教育會考收費標準第一條、第三條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三條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報名國中教育會考者,免繳納報名費;
非應屆畢業生,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三條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報名國中教育會考者,免繳納報名費;
非應屆畢業生,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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