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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15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

發佈者 : 洪代理教師
(一)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註明「115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
團輔導員遴選」,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
辦(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
生事務室何鈺雯老師收)。
(二)繳交表件:
1、報名表1份。
2、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
3、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
(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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